AR2 係咩?
AR2 全稱「物業租賃通知書」(Notification of Letting of Properties), 係稅務局嘅一份物業租賃申報文件。
按香港《稅務條例》,業主將物業出租後, 應該喺租賃開始後 1 個月內向稅務局提交 AR2 通知。 通知後稅務局會評估你嘅物業稅。
政府點認證「現存分間單位」?
要符合寬限期登記資格,主樓宇單位必須喺 2025 年 7 月 4 日 – 2025 年 10 月 3 日期間 有至少 1 份有效分間單位住宅租賃。
政府需要客觀證據證明確實有出租: 租約 + AR2(或印花稅票據)就係呢類客觀證據。
有租約 + 有 AR2(最理想)
直接交副本就得。簡樸通會幫你對返:
- 租約日期係咪覆蓋 2025.7.4 – 10.3
- 租客身份證資料齊全
- AR2 同租約嘅單位地址一致
- AR2 已加蓋稅務局收件印
有租約,無 AR2(最常見)
香港好多舊式劏房都係呢個情況:業主同租客口頭協議、自己印簡單合約、無向稅務局報。
- 整理現有租約 + 收租紀錄(銀行轉帳 / 收據)
- 盡快補交 AR2 — 雖然係遲交,但有客觀證據總好過冇
- 如有印花稅未交,按稅務局指引處理
- 申請時附上補交說明(簡樸通可協助)
提示:補交 AR2 可能涉及罰款或附加費。 建議搵會計師或稅務代表處理;簡樸通本身唔提供稅務專業意見。
有銀行入賬紀錄,但無正式租約
租客每月轉錢過你戶口,但從來無簽過實體租約。
可以提供:銀行入賬截圖(顯示月租金額同租客名)、 WhatsApp 同租客嘅租務通訊截圖、收租 logbook(如有)。 政府係咪接受呢類間接證據,要視乎個案。簡樸通會幫你整理材料同寫補充說明,但唔保證接納。
單位係 2025 年 7 月之後先開始出租
唔啱資格時段,原則上唔可以申請寬限期登記。 呢類業主嘅選項可能係:直接行 想做劏房(想做劏房 / 認證流程)。
建議 WhatsApp 我哋傾返,由 初步分流評估點處理。
常見誤解
- 「無 AR2 即係 100% 唔得?」唔一定,要睇有冇其他客觀證據 + 補救可能。
- 「補交 AR2 會唔會被秋後算賬?」稅務局有自己嘅處理方式,建議搵稅務代表。
- 「我可以用一份新租約頂上?」新簽嘅租約只能覆蓋現在,唔能證明 2025 年資格時段。